集团公司认真贯彻落实鲁煤传〔2009〕87号、鲁煤安管〔2009〕174号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,积极主动工作,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准备材料,配合县国资局组织中介机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,在县煤炭局、工商、国资等部门协调下,集团的集体股转为国有股,于12月28日将在省工商局变更了股东登记,完善了省煤炭局要求的年检条件,煤炭生产许可证顺利通过年检。